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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博客监管的建议
作者:赵宾    来源:调研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26日

落实十七大精神,培育文明风尚

加强博客监管的建议

民建北碚区会员赵宾提出应本着落实十七大精神,培育文明风尚,加强博客的监管。

博客是公开的网络日记。随着网络时代的迅猛发展,博客数量不断增长,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06年中国博客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6下半年,中国的博客作者达到1748.5万人,博客空间实名接近3400万个,博客读者高达7500万人。博客,正在从精英走向大众,进入社会化阶段。然而,博客内容也呈现出五花八门、良莠不齐的现象。博客侵权、博客欺诈、博客诽谤的案件频频发生。反映出我国网络管理的窘境,我国对于博客的监管已经严重缺失,面对管理难题,博客监管势在必行。

一、当前出现的主要问题:

1、博客引发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公民作品享有著作权。由于博客既有博主自写作品又有转载他人作品的二重性。有人贪天之功为己有,在未征得他人同意或未注明作品出处的情况下,随意侵权他人作品。近年来,博客侵权案件屡见不鲜,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博客内容混乱

    “我的地盘我作主”,这是博客最吸引人的地方。这种自由、随意和不用负责的“纯文本”平民化言论工具在前两年迅速成为人们最钟爱的“麦克风”。 但随着博客人数的激增,博客已经成了许多人发布漫骂、恶搞、揭私、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跑马场”,博客的信誉度散失殆尽,严重阻碍着博客的健康发展,污染了正常网络环境。

3、监管出现空白

据了解,对博客的监管,目前尚没有专门机构也没有法规对此进行责任划分。因为我国对互联网的管理是按信息形态和内容的不同来划分不同的责任主体,实行多部门管理。  目前也没有一部法律或相应的规章来监管博客, 使之陷入法律盲区。

二、建  议:

    1、制定博客监管法规

明确博客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即由提供博客服务的运营商作为博客的日常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政府应施行《个人信息管理条例》。明确:不能刊登对他人的身体、生命、自由、荣誉、财产造成损害的消息,未经同意不得公开他人的电话号码、邮箱等,不能把他人的名字用于不正当的目的,不能恶搞丑化他人形象等。如遇有以身试法者,博客网站就会提醒用户,而且要通报给负责管理博客的运营部门,强制关闭博客。
      2
 建立博客实名制

实名制就是当一个用户要到博客网站或BBS网站注册帐号时,需提交身份证、必要的证件和真实姓名等,而用户在前台即网页上的名字可以是匿名的,简单的说就是“后台实名,前台匿名”。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和违法不良信息,就容易找到肇事者,从而节省社会运行成本。
    3
、建立傅客管理机构

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博客管理,明确对博客服务的资质标准,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的资质审核管理。

4、提倡博主行业自律

坚持“谁开博谁负责”, 博主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文责自负。要求作者标明博客内容的适用范围,如要求作者说明此博客是否包括“成年内容”,也就是说,会不会使用不适合18岁以下青少年阅读的污言秽语或是发表淫秽色情的信息。如果博客里有这些内容而又不做声明,网友可以向网站举报。对其视为使用者违反合约,可要求作者修改博客的内容限制级别或者撤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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