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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食品卫生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年01月20日
                  民建重庆市委会

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地方职能部门的观念和责任心不足
有的领导和职能部门从主观上只重视发展生产,忽略了规范和健康发展的问题,担心条件过多会限制生产发展。在短期经济利益或部门利益的驱动下,监管不到位,形成区域性的食品不安全特征。同时,有的地方职能部门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客观上为不法行为开了绿灯。

2、法律制度不完善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应该是多层次、分门类的法律体系。由于现在的《食品卫生法》存在着处罚力度不够、措词含糊、伸缩性太大的问题,连带责任不强。重庆市缺乏与之配套的从食品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度上生产环节有《生产许可证制度》,但在市场流通领域的管理中缺少追溯和招回制度,没有对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者、原辅料及包装材料提供者予以处罚的内容。制度上还存在抓大漏小、抓点漏面、抓定漏动等现象,从而使监管不力。

3、监管体制不顺
现有的体制下食品卫生管理涉及的部门繁杂,各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监管,难以协调一致,缺少权威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机制。由此造成我市许多地区的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基本处于无人过问状态;对一些非法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行为打击不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重缺位,事故发生后没有承担责任的主体;食品企业生产经营的许可证由各执法部门发放,同时这些部门又担当着监督管理的职能,缺乏责任追究制度。

4、执法的过程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
目前,我市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促进食品安全的执法过程中缺乏规范化和连续性。在进行一阵风式的检查、处理后制假造假再度泛滥。这种缺乏规范和连续性的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过程,使得我市的食品安全问题难以摆脱食品安全问题泛滥——打击——食品安全问题暂时缓解——再度猖獗——再打击这样的怪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

5、市场准入制度不严
目前在我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中没有食品的检测仪器,只凭感官检测或只收费,不检查,无公害检测车等流动检测设备形同虚设;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加之执法不力,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照样生产,没有产品标准或不执行产品标准的产品可以照样进入市场。

6、信息不对称
我市的食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较为突出。生产、加工、销售、消费之间信息不对称,特别是消费者更缺乏必要的信息。在很大的品质差异性情况下,食品生产和流通中就没有人能够充分担当信息披露者的角色。食品在生产和流通中信息不畅,或收集信息难,给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决策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 对策与措施
1、政府职能部门要转变观念,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推进办法,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下移监管重心,强化区县政府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努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对出现恶性事故者,要重罚。

2、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生产和流通的法规和标准,将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强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我市各类食品的地方性卫生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食品法律法规、标准和认证体系。
建议我市尽快制定出台下列地方法规和标准:
(1)《重庆市食品原料卫生安全条例》
(2)《重庆市食品销售条例》
(3)《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4)《重庆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条例》
(5)《重庆市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条例》
(6)《重庆市米线(米粉)生产卫生标准及管理办法》
(7)《重庆市火锅底料生产、原辅料卫生标准及管理办法》
(8)《重庆市豆制品生产卫生标准及管理办法》
(9)《重庆市酒类生产卫生标准及管理办法》
(10)《重庆市家禽屠宰及防疫管理办法》
同时,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与经营记录制度。

3、各司其责,层层把关,切实加强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
①把好生产领域关
强化源头管理,从源头上保证农产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首先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农产食品的产地环境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入。其次,加强生产过程管理。搞好技术培训,使农产食品生产者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的技术规程,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再次,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高毒性农业投入品行为。
②把好流通领域关
通过紧紧抓住流通环节监控生产和加工环节,保消费环节放心,促生产环节安全和“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体系不断完善[4]。
⑴、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培育绿色市场。
第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检测手段、计量仪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第二,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第三,食品出厂必须加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第四,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积极开展争创绿色市场活动,加快推进绿色市场认证,有条件的食品市场要开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和专店,充分发挥绿色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实行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⑵、循序渐进推广“农改超”
我市应加快将农贸市场改为超市的步伐。根治都市农贸市场“脏、乱、差”,确保农产品“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发挥“放心超市”的示范作用,借助各种方式为超市作好服务,超市应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⑶、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第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研究开发与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相关设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定点检测机构;在市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食品安全自检制度;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其生产基地的专项抽检,实行月监测报告制度。
第二、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卫生管理,要加大对“三证”的督查力度。对外埠食品实行索证备案制度,对本地产品实行登记制度,并进行年审。

4、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
①增加监管人力的投入,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②增加检测设备的投入,使食品整个生产过程处于授控状态。
③增加科研和监管运行的资金投入。
④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5、加快食品流通中的信息网络建设与现代物流建设
①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流通环节的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发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②抓紧建设现代化加工流通设施,构筑农产品现代流通框架体系。大力改进运输方式,采用现代运输、保鲜措施,减少产品在流通环节的二次或多次污染,确保产品质量。大力整治副食品零售市场,提高零售市场的软硬件设施,推进低温物流配送网络建设,提高连锁经营冷链配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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