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重庆市委会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平民化步伐加快,我国采取了高等教育的收费制度。在我国,贫困生这一特殊社会群体在高校1999年扩招,实行并轨收费制后大量出现,高等教育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重庆市也不例外。
一、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对重庆市部分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调查,其学生来源主要是西部地区,经济困难学生约占28%,学生欠缴学费占应收费总额的接近30%。经济困难学生中,来自农村的学生约91.6%,城镇的学生约8.4%。贫困生绝大多数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其生活状况远远低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水平,贫困生的生活、学业,身心受到损害,不能健康发展,部分学生因此成为经济、身心“双困生”,容易对社会持悲观、否定甚至极端的观点。引发越来越多的家庭和社会问题。
二、现行的助困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现行助困制度主要是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以及民间借款六种。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学校、社会三个方面,社会资金占的比重最少。
1、目前我市对贫困生的资助主要为国家和学校,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够,特别是最大受益者的用人单位对贫困生的资助不够。
2、贫困生的认定缺乏合理机制
由于居民家庭收入和消费水平难以统计,贫困生证明容易出具,学校很难准确认定贫困生,致使部分学生在不需要资助的情况下获得资助。另一方面,部分贫困生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困难,不愿接受别人的公开资助。
3、勤工助学岗位供不应求,学生学习时间难以保证
目前各高校的勤工助学都主要以校内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为主,岗位数量有限,工资低。某些勤工助学岗位(如学生助理)在上班时间,处理不好会影响贫困生的学习,可能会导致“勤工误学”现象。
4、奖学金获奖学生与贫困生的吻合率不高
奖学金是国家、学校和企业设立的用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的基金,一般金额较高。但贫困生往往多是来于老少边区,学习基础差,大部分学生经过刻苦学习,仍然难以得到奖学金,对多数贫困生帮助不大。
5、助学贷款政策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助学贷款是新生事物,但缺乏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银行认为缺少制约学生和学校的机制,缺少法律规范的信用关系,认为贷款风险大;贷款工作量越大,资金回收工作量更大,造成银行不愿或故意拖欠发放贷款。
6、困难补助犹如杯水车薪,而且不利于全面育人
由于困难补助操作简单,学生又不用归还,容易养成学生的依赖心理,不通过自己的能力解决困难,甚至不思进取,形成不劳而获的思想。
三、建立适合我市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资助贫困生与贫困生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助困工的育人功能。
首先,改革奖学金制度,奖励贫困生成才。鼓励社会各界设立针对贫困生的专项奖学金,提高贫困生获得奖学金的概率。其次,鼓励贫困生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加强贫困学生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最后,以勤工助学的形式发放困难补助,培养学生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的精神。
(二)要把国家资助与社会资助结合起来,广泛吸纳社会资助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展开,高等教育的日益扩大,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具有有偿性,单纯依靠国家、学校资助已经不能完全解决日益突出的贫困生问题。但是,高等学校有能力也有条件充分吸纳社会资金。同时,国家也可以通过为企业提供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支持教育事业。
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通过以下几钟方式资助贫困学生:
1、社会各界在高等学校设立助困奖学金。这种奖学金不附带任何条件,只要贫困生学业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免费获得。
2、社会各界可以设立服务契约奖学金。这种奖学金要求获得此项奖学金的同学与出资者达成约定,学生毕业后从事指定的工作。
3、社会各界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主动利用学科优势,发挥学生的知识优势,组织学生在校外建立勤工助学基地,贫困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社会的资助。
(三)不断完善助学贷款制度,把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结合起来,实现资助资金的再积累
随着扩招和收费制度的建立,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情况下,必须转换观念,实行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结合,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体系。
建议从下几个方面对我市的助学贷款制度从法律和制度保障方面进行完善:
1、建立有效的,适合商业化运作的担保制度
2、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办法
通过立法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办法以支持、规范国家助学贷款的资金来源、发放机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贷款种类、偿还办法、减免条件和管理机构等方面,使贷款的管理和操作有法可依;同时针对少数蓄意违约、不偿还贷款的当事人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款和快速判决程序,以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3、完善贷款偿还机制
完善贷款偿还机制是保证贷款收回,推动助学贷款工作程序发展的关键。首先,建立助学贷款管理机构,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协助银行实现贷款异地清收机制;其次,改进贷款偿还规定,适当延长还贷期限,降低贷款利率,以减轻借款人的还贷压力;再次,采取激励和奖励方式,对提前还贷或对毕业后去国家偏远地区工作的贷款者给予一定的减免。
4、积极推进生源地贷款
目前各高校在办理助学贷款的过程中,都碰到一个共同的问题: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难,导致国家助学贷款不能真正用在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上。积极推进生源地贷款,要考虑经济欠发达地区银行贷款资金筹集的实际情况,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银行在助学贷款资金的管理上项目单列,专款专用,保证有足够的贷款资金用于当地上大学的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同时,也要考虑异地读书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适当调整贷款额度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