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务动态 参政议政 社会服务 自身建设 民建风采 理论研究 基层组织 企业展台 会员论坛
信息检索: 站 内   google
  当前位置: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委员会 >> 参政议政 >> 正文
关于“5.12”大地震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建议
作者:赵宾    来源:宣传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28日

关于“5.12”大地震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建议

民建会员赵宾建议将“5.12”大地震灾后重建与新农村相结合

5.12”大地震救援工作过去后,抗震救灾的中心工作开始向灾后重建转移。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我国改革

的一个新亮点,特建议灾后重建应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再造秀美山川,让灾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一、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县(市)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做好灾后重建《规划》,扎实稳妥地进行灾后重建。

 二、推广黑龙江省克山县北联镇新兴村土地“反租倒包”的经验(《人民日报》200662日《“反租倒包”让新兴村变了样》),利用灾害带来的契机,进行土地改革,以镇为单位,实行集中居住,配套服务,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将土地收归集体实行集中经营,直接实现灾区农村的城镇化,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三、建立养猪、养羊、养鸡、养鱼、养牛、种植药材、种植果树的种养殖农业经济合作社,鼓励农民走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四、实行社会保障,解决灾民基本生活和医疗、养老。

五、打破城乡界限,事业单位岗位实行本地区公开招聘。

六、免费就业培训,指导灾民就业。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尊重民俗意愿,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使灾民增加劳动技能。

七、引导灾民劳务输出,动员全国各省企业优先接纳灾民就业,严格按照《劳动法》,兑现劳动工资,实行劳动社会保障,切实为灾民增收,消除后顾之忧。

八、对残疾人员、鳏寡老人、孤儿等特殊群体进行特别照顾,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Tags:  
  上一篇:建议塑立“汶川大地震”死难同胞纪念碑  
  下一篇:没有了  
友情链接:
中国斑竹网天津民建民建中央电子地图浙江民建广州民建上海民建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88号(400013) 电话:023-63514169 传真:023-63509411
E-mail:421870527@qq.com 版权所有: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委员会 渝ICP备06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