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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将校车纳作专用汽车管理体系的建议
作者:赵宾    来源:北碚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21日

构建将校车纳作专用汽车管理体系的建议

重庆市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特约信息员、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赵宾反映:甘肃省庆阳“11·16”重大校车事故震撼了全国人民的心。近年来,校车安全交通事故频发,一次次的校车安全交通事故不时为我们拉响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警钟。为确保校车安全,建议将校车纳作专用汽车管理体系。

目前引发校车安全事故主要问题:一是运送学生的车辆不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201071日,正式实施的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明确了专用小学生校车的安全要求;但是直到现在,仍有大量的接送学生车辆不符合“校车标准”,有的是农用三轮车,有的是面包车,有的是从“二手车”市场买来的淘汰车,有的是报废的普通客车。这些车辆本身不是专门为运送学生而设计,从安全性能上来说,远远不能保护自我防护能力较弱的学生。二是没有明确的校车管理的主体。校车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管理、运营主体管理、运营过程管理和学生组织等工作,牵涉不同的业务部门,但是没有明确的唯一的管理主体。因此,对校车的管理业务分块办理、各业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没有统筹规划,造成了事实上的管理缺失。三是校车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由于上级没有过硬的建立统一的校车管理制度,各种各类学生各自为阵,自以为是,驾驶人员聘用也不规范,不能确保校车安全运载。

校车安全事关民生,关乎到下一代的培养和祖国明天的希望。校车安全的因素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大力建设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的效果,严重威胁着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广大学生家长、学校对专用校车的应用及管理呼声强烈,强烈要求将校车纳作专用汽车管理体系。

美国等发达国家都已经将校车视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此制定了严格的校车产品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体系,对校车的管理主要采取了“专业安全的校车车辆、完善的校车运营管理制度、专业化的运营主体”三方面的经验。浙江省德清县6年前启动了“特权校车”,县政府与当地客运公司合作,实施校车“专车专营”,政府投资约2000万元,先后购置了79辆、4种车型的专用校车,每年还拨出400多万元经费对校车运营予以补贴。从而确保了“特权校车”结实、安全系数高的显著特点,即:校车座椅强度高,座位上均装有安全带,在试验中经过链锤试验,确保外力撞击时座椅不会产生变形,座椅材料全部采用阻燃级别为A0级的面料,打火机无法点燃,车内还设置有上下车自动拍照装置,确保小学生安全往返。这些成功经验,可为将校车纳作专用汽车生产及管理所借鉴及推广。

为此,建议:

1. 构建“校车标准”的落实与监督体系。“校车标准”已正式实施半年有余,但是至今仍有大量不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给学生的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不和谐因素。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校车标准”的落实和监督,做好不符合“校车标准”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取缔工作,将校车纳作如同公安、消防、救护、邮政等车辆一样的专用汽车生产制造及管理,量身定做,并配以必备的安保和信息技术设施,同时加强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常态检查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2.  构建对校车管理法律法规的搭建体系。科学的校车管理制度是校车持久安全的保障,而校车管理法律体系是校车管理制度能够真正落实的重要基础。校车管理法律体系要梳理清楚校车管理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加大人大和政府的立法,搭建校车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3.构建政府对校车管理职责的归属体系。政府应明确校车管理责任的归属与校车管理职责的划分问题。校车从使用性质上来讲不属于自有车辆范畴,具有营运车辆的性质;校车运输对象是未成年人,对安全的要求尤其突出。为此,校车的运营主体必须是专业运输行业从业者,才能保证校车运营的安全性;由此决定了对校车的管理应该依托于专业的行业管理部门,有条件的地方可组建专门的校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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