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电梯专项维修基金的建议
民建重庆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赵宾反映:随着电梯时代的到来,电梯已成为广大市民日常生活每天使用必备的交通工具。在电梯给人带来上上下下的便捷舒适中,但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其出现电梯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大修基金,电梯维修犯难,兹建议设立电梯专项维修基金。
当前电梯安全存在的问题:一是重庆高楼崛起电梯时代的到来。据从市建设部门了解,重庆的高楼数量目前在全球排名已居第18位,全国排名第3位,高楼电梯数量保守估计排在全国前5位。二是重庆市电梯安全事故形势严峻。据从市消防总队了解到,随着一栋栋高楼的拔地而起,电梯困人事件正在成倍增长。截至11月30日,市消防总队今年以来已接到电梯困人报警2392起,出动警力1.47万人次,平均每天有7部电梯困人。这仅仅是主城区,还不包括远郊区县。三是重庆市电梯中“病残梯”严重。据市质监局统计,目前我市各类电梯的市场保有量为4.6万台,且还在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在现有电梯之中,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已达1777台。由于这些电梯很多零部件常年超负荷运行,未大修时常发生停运等事故。在今年上半年市质监部门对全市近1.6万台电梯进行年度安检显示,有2400台存在安全隐患。
造成电梯维修问题的原因:一是现有房屋大修基金使用带来困难。因无电梯专项维修基金,电梯的维修是在房屋大修基金中的,每当电梯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业主因认知和利益纷争而无法动用大修基金。按国家规定,动用大修基金须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才能使用。二是房屋与电梯的使用年限差异大。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房屋的使用期是70年,而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电梯生产商设计功能,正常电梯的使用寿命一般限制在15至20年。因电梯在房屋中属易损易坏的机械,与房屋相比易坏频率高,业主担心短寿易损电梯的寿命赶不过不动产房屋的寿延,频繁的过多的使用大修基金,大修基金用完了,房屋坏了又无钱维修,故也造成了电梯维修使用大修基金难。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解决电梯维修经费难,切实保证人民生命安全。为此,建议:
1、制定《电梯基金办法》。市里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制定地方法规《重庆市电梯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条例》或政府规章《重庆市电梯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用法制确保电梯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切保电梯安全。
2、设立电梯专项维修基金。政府部门需对电梯使用设立专项维修基金,将电梯维修基金与房屋大修基金分开单独设立,应按电梯的使用年限20年和该电梯房的户数测算电梯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
3、从原房屋大修基金分离。对于电梯专项维修基金,在原房屋大修基金已含有,应从原房屋大修基金中,按照原制定房屋大修基金中电梯维修的含量进行分离,用于电梯房用户的部份电梯专项维修基金。
4、出台补交电梯基金规定。对于超房屋大修基金的楼宇,应在补交大修基金的同时,制定出台实施补交居民楼电梯大修基金的硬性规定,以确保电梯维修时有资金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