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武装学用结合与履行政协“三大职能”的思考
赵宗芳
为期十天党外政协领导干部的学习和考察,时间短暂,内容丰富,即有统战政协理论,又有问题研究。两段式教学模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我十分珍惜,认真学习,使思想上有新收获,既充实了理论基础知识、又广交了同行朋友,增进了友谊,开阔了视野,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作为参政党的领导干部,应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信念不动摇,进一步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自觉维护执政党的地位和作用,始终保持理论上清理,政治上坚定。充分发挥思想理论的先导作用,真正在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战政协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握精神实质、了解重要观点,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信念,转化为做好工作的过硬本领,确保履职和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学用结合,思考政协工作
1、进一步落实政治协商制度。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要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特别是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应有透明、公开的操作意见。党委政府安排全年工作时,应把政治协商列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真正做到对重大问题要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大人事安排和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定,对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要先协商后通过,更要注重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商,避免以通报代替政治协商,该协商的未纳入协商程序,细化政治协商规程,落实协商制度,建立建立政治协商督办落实机制和政协协商结果专报制,供党政领导参考,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创造良好的氛围。
2、完善运行机制,扎实推进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之一,民主监督是保障人民赋予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机关的各项权力不变质,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根本方法。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章程规定“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帮助党政改进工作的政治监督。虽然政协章程在总的原则和民主监督方式有相关规定,但缺乏较为规范的实施细则。当前,民主监督还缺乏系统、规范的民主监督运行机制及民主监督结果反馈机制,有的监督停留在皮毛表面层次,需扩大委员监督的知情面。要形成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同政协加强联系的长效机制,定期沟通情况,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权力大、行政执法等部门应主动定期采用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政协委员通报近期工作情况,本单位业务的有关法规、重大决策的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本部门的薄弱环节,以及工作人员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已暴露的问题不文过饰非,为政协委员有的放矢地监督,创造条件拓宽信息渠道,使政协委员了解全局、熟悉政策、知晓重大决策,有针对性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强化决策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在决策前,给政协提供准备研究决策的相关资料,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决策后将执行情况反馈政协,使民主监督有始有终通过民主监督,避免决策和工作上的失误。
3、要完善参政议政的组织程序及工作机制。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及职能部门听人民政协各界别委员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渠道。
落实党委出题,并以文件形式印发,供政协及政协参加单位,结合自身优势,选择课题,政协有针对性的调研、委员建言献策、人民政府采纳、职能部门落实,作为政协参政议政的组织及程序,不断提升政协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政协应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的支持,拓宽政协参政议政的领域和渠道,建立政协参政议政的成果,党委政府采纳和转化的工作制度,如实行党政领导阅批政协专题调研和参政议政成果,为政协参政议政提供组织保障。
4、围绕中心求真务实,助推地方科学发展。
发展是执政党的第一要务,也是政协的第一要务。政协工作,始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协要按照党委、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针对经济社会等重大领域中的薄弱环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积极献务实之策,帮助党政完善发展思路,促进科学发展;积极发动委员开展助推活动,在招商引资、推进项目建设、智力支持等方面,牵线搭桥,多办实事。针对民生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社区,了解实情,主动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帮助党政科学民主决策,为推进城乡统筹,“五个重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