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维权仗义执言 勇立潮头踏实肯干
——记民建江津区委副主委、重庆鼎山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秀蕖
潘 黔 川
在津城北固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十年前还是几个人创办的小律师事务所,而今已经发展成为江津律师界知名的事务所之一。它就是重庆鼎山律师事务所。
走进重庆鼎山律师事务所,你会无形中被这里肃穆严谨,但又不失人性化的工作氛围所感染:在这里,洁白的墙上工作牌证号齐全;工作室之间规范有序;律师着装大方,接受咨询时年轻的面庞上总是带着微笑。正是这一群年轻的执业律师,一年就承办法律事务400多桩;五年来,共为农民工、青少年等弱势或忽略群体提供法律免费咨询、免费代理、辩护案件600多件(次)。
近年来,该所多次荣获江津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服务行业诚信执业先进集体”等多项光荣称号。
成就“鼎山律师”这块牌子的底座是什么呢?该所的律师们言简意赅:“好的队长,好的团队,好的作风!”
眼前的“队长”黄秀蕖,浓眉大眼,身材魁梧,言谈犀利,逻辑严密,一言一行中随处都透着执业律师干炼的气质。谈起律师生涯,他显得淡定而执着。
我爱故我行 —— 情与法影响一生的抉择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黄秀蕖在上中学的时候就比较喜欢法律一类的书籍。然而,真正让他萌生从事律师职业念头的,是在他看了刘德华主演的一部电影《法外情》后。
电影讲述的是一段感人至深的母子情,提出当时低下阶层对社会贫贱富贵的控诉及法与情之间的矛盾,让观众产生极大震憾与共鸣。刘志鹏自幼在孤儿院长大,好学又心地善良的他考获执业律师牌照。当时刚巧发生一宗颇为轰动之凶杀案,被告人是一位年逾五十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此时一般人都认为被告必定败诉,所以无人肯承办此案,于是引起正义的刘志鹏的兴趣,在种种的压力下,凭着他的不屈不挠,与著名的主控官展开一番舌战唇鎗,几经艰苦,终于得到胜利,被告人也得以无罪开释。
这部上世纪80年代的电影,让他热血沸腾,至今难忘!法庭上,律师的唇枪舌战、雄辞博辩,让他心灵震撼——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法理情的集成,崇高的体现!当年血气方刚的他,直接报考了西南政法大学。
在大学里,他刻苦学习积极钻研有关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常常熬到深夜。有时,为了深刻理解弄懂一个法律问题,他不屑抱着一大堆厚厚的典籍溜出寝室,到室外的路灯下去琢磨研究,直到理解领悟。
毕业的时候,他成绩优秀,本来面临着许多的职业选择,但是他毫不犹豫地毅然选择了律师职业,返回了故乡。他的目标是,要做律师!做一名好律师!做一名忠实法律、心中装着民主、正义的人民律师!
铁肩担正义 —— 坚守律师道德天平
法国著名思想家马布利曾说过:“只要热爱和平与自由就可以建立共和国,然而要使它长久繁荣,唯有法律。”邓小平说,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随着改革开放的春天不断吹拂神州大地,法治之门日新月异的打开。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
律师这一职业,今天已变得令人羡慕。然而律师不仅仅是一个地位、权利、义务对等的职业,更重要的是,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新兴职业到现在的成熟职业,律师们在大浪淘沙中,沉淀出了职业的真谛:律师是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私权力对公权力制约的有机结合体现者。
从一线普通律师到而今的主任律师,黄秀蕖在切身实践中把董必武先生的“律师应仗人间义”作为了自己景仰的座右铭。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他身体力行受理的无数个法律案子中,他都秉承了律师神圣的职业道德。
2002年,黄秀蕖受理了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而产生的民事诉讼案。四川一家企业拖欠江津一家国企40余万元的债务。该债权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确定后,经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仍不履行偿债义务。接受江津国企的委托,黄秀蕖立即开始取证调查,连续2个多月的艰苦奋战,连续数十次去债务人住所地及经营业务关联地,终于详细掌握了债务人的财产情况,经向法院申请,法院依法扣押了债务人愈100万元的财产。债权人不仅收回了货款本金,而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还获得了双倍的货款利息,实际受偿约120万元。维护了江津国企的合法权利,促进了地方经济和企业的健康发展。结案后,黄秀蕖却因为操劳过度,累倒在病床上,落下了终身的病根。
“谢谢您!黄律师,没有您,我可能早就自杀了!”一位失去孩子的父亲跪在黄秀蕖面前,连声道谢不起。
原来,某中学一个未成年学生,在学校遭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殴打致死。本来就家徒四壁的一家,被这突然袭来的霹雳击得粉身碎骨。孩子的父母闻讯后悲痛欲绝,丧失了生活的信心;孩子的爷爷由于失去孙子之痛,含恨离开人世;孩子的奶奶也悲痛过度,卧病在床。
“我先把那个打死我孩子的人杀死,我再自杀!”孩子的父亲一度产生了极端的想法。
黄秀蕖在获悉并受理援助这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后,深深感到了肩上胆子的沉重。他不仅要搜集详细的材料在法庭进行有力的控拆,还要抽出身来对孩子的父母进行心理开导。工作的内容不仅在法律这个层面上,更重要的是必须先安抚一颗“以怨报怨”、布满伤痕的心。经过长时间的思想交流、鼓励安慰、交心谈心,孩子的父亲心绪逐渐平稳了下来。
在庭审过程中,黄秀蕖据理力争,充分论证了生命权的平等观点,获得了被告人辩护律师、公诉人以及审判人员的认同。
诉讼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孩子的家庭获得了超过农村人口赔付标准的赔偿,这一件诉讼案子的处理结果也在江津开了先例。
“威严的法律也要充满人性化。”黄秀蕖回忆起此案,体会良深。他在与当事人心灵的交流与沟通中,弥补了当事人的心灵创伤,重新树立了当事人的信心,扬起了当事人生活的风帆,挽救了一个家庭,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执业多年来,他以严于律已、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办案作风以大胆、严谨、沉稳著称,不畏权势,敢于直言,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案件不论大小,都同等对待,力争取得最好的效果。他先后担任过江津普法讲师团讲师、行风评议代表等社会职务;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多次荣获江津依法治市五年工作先进个人和江津司法行政系统诚信执业先进个人等表彰。
履行参政议政 —— 积极建言献策
作为区政协常委、民建副主委的黄秀蕖,在本职律师工作之余,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积极建言献策。
“贫弱群体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本来就处于非常拮据、艰难的境地,其个人和家庭抗风险能力都十分有限,如果遭遇伤害事件无疑是雪上加霜,很可能会出现极其悲惨甚至家破人亡的境况。我这里谈的伤害事件不仅仅是指刑事伤害案件和民事
人身损害案件还包括意外的伤害事件。伤害事件发生后虽然受害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但司法救济往往不是万能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多救济不能因素……为此建议:在社会上大力宣讲平等、博爱的观念,发动可以发动
的一切力量,让人们都力所能及地都伸出友爱之手,募集慈善资金;政府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地进行财政投入;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慈善资金,审查救助条件,并长期性、制度化地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大约从2006年开始,我区出现了一些来路不明的演出团体。这些演出团体往往会利用经过广告包装的车辆、巨幅的的海报甚至“演员”街头表演招揽看客。其车身广告也好、户外海报也好均是极尽诱惑、淫秽之能事……街头的“演出”更是颇有职业精神,无论寒风如何凛冽“演员们”仍然是“惜布如金”……这些均与“帅乡”的意境格格不入。为此,我以一名政协委员、一名家长的名义在这里呐喊呼吁:由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执法,取缔相对固定和散在镇乡的不合法、淫秽
“演出”活动,不要让“帅乡”蒙羞,不要让我们孩子清澈无瑕的眼睛中沾染灰尘!”
这是今年黄秀蕖写就的提案建议中的内容摘要。诸如此类,多年来他坚持深入调查,针砭时弊,大胆直言,先后提交了数份提案,充分发挥了律师参政议政的作用,引起了有关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2001年,他提出《关于加强“加长、娱乐”型自行车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的提案,该提案由江津公安局承办,公安机关随后取缔了区内所有的“串列式”自行车,保障了交通运行安全。该提案于2002年被江津政协评为“优秀提案“;2005年,他提出《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加强非机动车辆管理》的提案;2007年度,他提出《尽快整治斑竹巷街商户占道经营、货车占道下货等违法行为,恢复市容市貌、保障交通秩序和城市安全的建议》的提案;2008年,他提出《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市场,清除社会精神污染的建议》、《关于建立贫弱群体伤害事件社会救助保障机制的建议》。
俗话说,四十而知天命。但是,即将跨入天命之年的黄秀蕖,而今依然保持着孜孜不倦、兢兢业业的工作锐气。在荣誉与成绩面前,他淡然置之。他告诉记者,沐浴着法治的光芒,探求法理情的高度统一,这是每个法律人心中的终极理想。他将秉承理想,一如既往坚定地走下去,时刻在自己律师人生的道路上认真书写下每一笔每一划!
